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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精華答疑】接受到免費贈送物品的涉稅問題瀏覽數(shù):195次
提問:你好,我公司購買設備,提供設備的廠家在安裝中,由于廠家工人的原因,在安裝的過程中發(fā)生事故造成我公司損失,經過雙方協(xié)商,廠家同意以備件或者服務免費賠償我公司的損失。
請問如何處理能更好的符合稅法對贈送物品的要求,或者有沒有更好的方法解決這個問題?
1,是否可以要求設備廠家,在開具設備發(fā)票的時候,對我們的損失,以折扣形式開具設備的發(fā)票?如果可以,這個設備在開票前已經轉固并計提折舊,實際到票后,設備價值變更,以前計提的折舊怎么處理?
2,如果廠家以備件和服務的形式零單價賠償我們,這個對方肯定無法提供發(fā)票,我們如何入賬?入賬后是否需要計入營業(yè)外收入,繳納所得稅?
以上兩個解決辦法是否可以?有無更好的解決辦法?望解答,謝謝
專家回復:銷售方對這筆補償支出直接應當直接計入營業(yè)外支出。扣除責任人的賠償后在企業(yè)所得稅稅前扣除。你公司對于取得的賠償款應當計入營業(yè)外收入,如果是實物賠償或提供免費服務,可以不進行賬務處理。
專家分析:1,產品本身的質量問題,銷售方通過銷售折讓開紅票,對于銷售方可以減少銷項;
2,如果交易沒完成,單獨于交易外的賠償款,是不需要發(fā)票的,有合同、質量檢驗報告等內控文件就可做附件,在稅前列支; 看過本文的人還看過:無錫公司注冊流程,代理記賬流程及所需資料,會計新人入門心得,會計經驗及會計技巧,會計就業(yè)指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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